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2013 年 1 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登记(川民函〔2013〕22 号),正式成立;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并授权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直接管理。
2017 年10 月30日被省民政厅正式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附复印件)。多年以来,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一直获得了“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附复印件)。
一、接受捐赠的用途
1、资助贫困、病残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2、资助和组织青少年儿童科技、文化艺术、
卫生健康、体育比赛、展览展示、心理咨询、学术
研究、著作出版等活动;
3、资助和组织有关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
种公益活动;
4、奖励优秀青少年儿童和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优秀工作者。
二、资金捐赠的运作方式
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资金募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定向募集,另一种是非定向募集。
1.定向募集资金。定向募集的资金,即捐赠方具有明确的捐赠对象和指向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必须全面体现捐赠方的意愿,保证资金的投向与使用落实到捐赠方指定的对象和项目上。定向募集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规范运作,必须全面体现捐赠方的意愿,监督资金投向与使用情况,并通过《中国社会报》、《慈善中国》网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审计部门监督。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为此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可为捐赠方冠名,颁发“捐赠证书”。
2.非定向募集资金。非定向募集的资金,即捐赠方没有明确的捐赠对象和指向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则由基金会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范运作,以关心下一代为目标,按照基金会使用捐赠资产的 4 个方面,自主确定资金投向与使用,通过《中国社会报》、《慈善中国》网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为此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附复印件),并可为捐赠方冠名,颁发“捐赠证书”(附复印件)。
三、物资捐赠的运作方式
在广泛的社会捐赠中,有部分是不以货币(资金)形式而以实物形式出现的,这部分就是物资捐赠,通常有书籍、文体用品及器材、电脑、建筑装修材料等等。这部分捐赠,主要是根据受捐赠方的具体需要,由基金会出面找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定向形式募集的。对这部分捐赠,基金会则按现行的市场行情,将物资折算成人民币价,同样出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可为捐赠方冠名,颁发“捐赠证书”。
四、线上捐赠
通过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在乐山市商业银行注册登记的捐款二维码进行捐赠,具体操作为通过手机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的扫一扫来扫描二维码,输入捐款金额,即可捐赠。
五、奖励方式
对于捐赠资金量或捐赠物资量比较大的单位和个人,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颁发“突出贡献奖”(附复印件),并请新闻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
在线上捐赠资金达到 1000 元及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将单位和个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捐赠截图发送到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陈华,联系方式为13086465928,确认后,将为其发放捐赠证书。
六、税前扣除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 号),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能够提供文件当中所要求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出具的四川省慈善捐赠票据所列的捐赠数额,可以列入税前扣除项目。
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
2021 年 7 月 12 日